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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借车”后贱卖被父亲扭送公安机关
发布时间:2015-05-20 11:41:47
本网讯(张鑫 曾亮) 一年轻男子平时爱在朋友面前“炫富”,为获取钱财,便打起了“歪主意”。该男子以“借摩托车”的方式多次骗取熟人摩托车,并将车子低价卖给他人,前后作案10起,涉案金额3万多元。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罪案,判处被告人周华鑫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周华鑫因需要大量钱财花销,而自己好逸恶劳,于是就想到了通过骗取熟人的摩托车卖钱这样的“生财之道”。周华鑫首先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便以有急事为由,借用被害人的摩托车,随后将摩托车以低价卖出。因周华鑫作案越来越频繁,其父担心其会越陷越深,便将周华鑫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华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以“借摩托车”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3320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被告人周华鑫前5次作案时不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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