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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法院民刑两庭“双剑合璧”审交通肇事案
发布时间:2015-05-19 14:19:23
本网讯(吉伟立 宋翔宇) 2015年5月13日,被害人赵某某的家属颤巍巍地从河南省卫辉法院民一庭法官手中接过60.9万元的赔偿款,亲人已逝,这笔及时到位的足额补偿未尝不是一种安慰。肇事司机得到了受害家属谅解,卫辉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依法判处被告人段某某月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执行。至此,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民事赔偿案件和刑事案件圆满得到处理。 这是在卫辉法院刑庭和民一庭两庭开展对交通事故案件“双剑合璧”以来又取得的一次战果。近年来,针对部分交通肇事案件被害方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引发的民事部分调解与刑事赔偿谅解对接难题。河南省卫辉法院实施民刑两庭相结合“双剑合璧”联合作业的工作机制:一是组建民刑两庭法官参与的调解组,使得受害人家属能够及时赔偿以便被告人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二是设立“联动机制”制度,针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促使被告人为了争取谅解而积极赔偿。该机制保障了被害家属得到及时赔偿,老有所养、幼有所依,避免人财两空,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13年来,该院共办结受理此类案件百余起,实现了案件零上访,服判息诉率100%的好成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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