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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座位起纠纷 男子一脚蹬破工友脾脏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5-05-06 09:05:04


    本网讯(刘霞)  吃饭时争座位引发口角,陈名气愤之下一脚蹬在邓某腹部,造成邓某脾脏破裂。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名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48岁的陈名在忠县某工地务工,与邓某是工友。2014年10月25日中午,陈名下班后来到食堂吃饭,碰到了同在工地务工的表叔。表叔表情十分不悦,陈名询问后得知,表叔在食堂吃饭时,因为座位问题与别人吵了一架,陈名心中愤愤不平,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也不好再说什么。可冤家路窄,表叔刚吃完饭走出食堂,便在门口和人吵架。陈名从两人吵架的内容听出,这就是表叔刚才提到的那个人,便加入到争吵中。几句话不对,陈名就气得牙痒痒,一脚向邓某的左侧腹踹去,邓某当即捂住腹部,继续与陈名争辩,陈名却不予理会,自行回工地干活去了。随后,邓某来到忠县人民医院检查出脾脏破裂,并进行了切除手术。经忠县公安局鉴定,被害人邓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本案相关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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