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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用雨伞作掩护扒窃他人百余元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5-04-28 14:41:47
本网讯(李俭俭) 一男子自小没有读过书,某日,来到菜市场伺机行窃,当发现一目标后,即用雨伞作掩护并用镊子伸进失主上衣口袋进行扒窃,归案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因多次传唤不到案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2015年2月10日被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后埠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廖勇耕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11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廖勇耕在宜春市袁州区袁山中路某菜市场伺机扒窃。发现失主黄某上衣口袋里钱的一端露在口袋外,被告人廖勇耕遂以雨伞作掩护,挡住别人视线,用镊子将黄某上衣口袋中的约110元人民币盗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勇耕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廖勇耕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廖勇耕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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