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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斑斑不悔改 “瘾君子”偷盗手机再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23 14:27:43
本网讯(张江枢) 人一旦拥有家庭、健康和自由便都是“人生赢家”,而对于阳光九来说,却是不折不扣的“人生输家”,老婆跑了,一身疾病,最重要的是,连起码的人身自由也没有了。近日,四川营山县法院以阳光九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细数阳光九的成长经历,可谓劣迹斑斑:1995年,时年20岁的阳光九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2年,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2006年,因注射毒品被劳动教养二年;201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所谓“野百合也有春天,屌丝也能收获爱情”,2006年1月,阳光九经人介绍,与徐兰香认识。徐兰香出生于1981年,比阳光九小6岁,面容娇好,性情温和,两人很快擦出了爱的火花,在认识十多天的时间便开始同居生活,1个月后,又“火速”到民政所领取了结婚证。数天后,两人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 可是好景不长,结婚不到三天,徐兰香便发现了阳光九有吸毒的恶习,便坚持要求离婚。而阳光九表示需给予金钱补偿才同意离婚,徐兰香听后气不打一处来,当即搬离新房。直到2011年,分居生活达5年之久的徐兰香到法院起诉离婚,阳光九在法庭上一声不吭,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1994年,阳光九伙同他人先后窜至麻纺厂职工宿舍盗得24圈飞鱼牌、金狮牌和26圈永久牌自行车各一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1年1月6日凌晨4时许,阳光九在某酒店大厅内,乘保安人员熟睡之际,将前台两台电脑液晶显示器,一台身份证扫描仪盗走,并以400元价格卖于他人,经营山法院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谁曾想到,两度判刑,多次劳教的阳光九仍不思悔改。2014年11月27日,阳光九发现营山县大南街一门市无人看管,便心生歹意,让随行的朋友“黑娃”望风,自己潜入门市内,将一部华为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2162元。 2014年12月2日,派出所民警在一客运站巡逻时,将有盗窃嫌疑的阳光九带至派出所询问时,阳光九交待了盗窃手机的事实,遂致案发。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阳光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阳光九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判决被告人阳光九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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