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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民无证砍伐杨树70棵被判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5-04-23 10:58:57


    本网讯(兰珊)  砍伐树木是要经过许可的,否则很可能受到法律制裁。3个农民私自无证砍伐村民杨树70棵,执法人员制止时还强烈反抗,结果因伐树蓄积较大均被判刑。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登、李洋、李庆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6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72年10月出生的李登与1985年6月出生的李洋均系江苏东海县某村农民,1952年3月出生的李庆系山东临沭县某村农民。

    2014年7月12日6时许,李登伙同李洋驾驶四轮平板车,经李庆介绍,以4000余元的价格购买临沭县某村村民李某峰的杨树。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3人结伙滥伐李某峰的杨树70棵,后被临沭县林业执法人员及临沭森林警察当场查获。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遭到上述被告人的强烈阻拦。后经现场勘查测量证实,李登等人滥伐杨树蓄积共计14.4786立方米。次日,临沭警方将3嫌疑人抓获归案,后均被取保候审。

    2015年3月13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述事实,3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3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3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社区矫正部门出具评估意见书,同意对3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综上,考虑到3人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等情形,法院决定对3人均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后,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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