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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农民“烧田磅”失火引发森林火灾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01 14:36:44


    本网讯(胡彩云)  俗话说:“冬晴无人怨”,然而持续气候干燥容易引发火灾。近日,绩溪农民戴霖便因疏忽大意引起一场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安徽绩溪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戴霖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今年元月的一日中午,戴霖携带火柴、草刀、锄头等务农工具至旱地里整理田磅。为图省事,他用随身携带的火柴将清理好的杂草引燃。期间,因戴霖未尽到严格看管注意义务,火势顺风蔓延至山脚且不可控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8.06公顷,过火未成林地面积13.3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77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霖在整理田磅过程中,因失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戴霖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法院综合戴某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认为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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