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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纠纷 姐夫伙同他人打伤小舅子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10 11:16:01
本网讯(杨丽娟 刘媛) 因家庭琐事,姐夫和小舅子起了争执,后姐夫伙同他人将小舅子打伤。2015年3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熊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45390.29元 2014年10月7日上午,在南昌市一家医院病房走廊,被告人熊明与妻子的弟弟被害人肖某因家庭纠纷发生争执进而打斗。被告人熊明的表弟看到后也上前殴打被害人,二人拳打脚踢被害人肖某后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肖某右眼眶区软组织挫伤,右眼眶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2014年10月13日,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被告人熊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被害人肖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明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熊明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熊明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肖某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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