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怀疑女友与他人暧昧 男子打伤对方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3-19 15:35:35
本网讯(王俊) 因怀疑同居女友与他人有暧昧关系,对自己“不忠”,广西宜州市男子梁树红醋意大发,与女友发生争吵并打伤女友。近日,宜州市人民法院对这桩故意伤害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树红犯故意伤害罪获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树红与被害人凌某系非法同居关系。2013年12月1日0时许,被告人梁树红因怀疑凌某与他人有暧昧关系,与凌某在位于宜州市庆远镇共和路的“乐意旅社”307号房内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梁树红用力将凌某推倒,致使凌某的头部撞到房间内的床板上受伤。 凌某受伤后先后到宜州市中医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中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侧顶骨骨折、枕后部软组织挫裂伤、头部软组织挫伤。经宜州市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室出具鉴定意见,凌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4年6月11日,梁树红赔偿给凌某5000元,凌某对梁树红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树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梁树红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梁树红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综上,被告人梁树红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决定对被告人梁树红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对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梁树红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据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梁树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