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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劝架起争执 劝架者一拳打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3-18 11:25:55


    本网讯(兰珊)  在饭店用餐遇人吵架,五旬老汉主动上前劝架,因酒后不冷静,劝架人反与吵架人争执起来,老汉大发雷霆,一拳将人打伤,好心帮了倒忙不说,还因伤害他人身体受到法律追究。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鉴于其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谅解,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伤人者卢尚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61年12月出生的卢尚系该县某村人,初中文化,个体户。去年7月24日14时许,王连与好友在卢所在镇上一饭店聚餐,饭后王到柜台结账,因账目问题与饭店老板娘杨某发生口角。同在饭店用餐的卢见状便上前劝架,结果却与王发生口角,卢气愤之下便用拳头朝王左胸部猛打了一拳,致王左侧3根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报警后,警方很快将卢抓获归案。

    今年2月5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另查明,在诉讼过程中,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放弃追究卢的刑事责任。

    上述事实,被告人卢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考虑到本案系由民间纠纷引起等量刑事实,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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