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一储户本来是要到银行取钱,不曾想却被银行楼上的坠物砸伤,几次要求赔偿均无果。3月27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银行全部支付左军赔偿款41000元,左军紧接着给武宣县法院送来一面锦旗。
2014年3月29日上午,左军携带儿子到镇里的银行取钱,当天取钱的人特别多,排队排到银行大门外,左军也抱着儿子在大门外排队。熟料,银行楼上突然掉下建筑物,当即造成左军与其儿子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俩人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该银行在医院交纳2万元医药费后就置之不理了,左军父子自行承担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为此,左军几次找到该银行要求赔偿,银行都不予理会。无奈之下,左军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支付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1580元。
武宣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主办法官找到该银行的负责人,希望该银行能正视问题,后该银行答应与左军协商。调解时,双方都不让步,矛盾较为激烈,主办法官认为双方有调解基础,只是因为双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的缘故,后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做双方思想工作。3月27日上午,法官组织双方再次调解时,银行和左军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银行于当日下午把赔偿款41000元支付给了左军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