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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贼扒窃钱包被俩青年当场抓获领刑9个月
发布时间:2015-03-25 15:12:31


    本网讯(刘万春 易义东)  一名盗窃惯犯,曾从监狱五进五出,可称得上是“江湖老手”,某日作案时被路过的两名年轻人看到,被当场抓获。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邬员贫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10月31日18时许,被告人邬员贫从江西省万载县来到江西省宜春城区鼓楼广场,寻找扒窃目标准备行窃,见失主余某某挎一白色包在身后,便尾随其后。当失主余某某到鼓楼路口准备绕过立交桥隔离带时,被告人邬员贫将失主余某某挎包的拉链拉开,右手伸进挎包偷出里面的黑色钱包,放入自己外套口袋,被群众当场抓获,之后被告人邬员贫被带回公安机关。民警从被告人邬员贫上衣口袋里搜出失主余某某的黑色钱包,内有现金40元等。案发后,公安派出所打电话叫失主余某某将物品领回。

    另查明,被告人邬员贫曾因犯盗窃罪于1996年5月24日、2002年9月19日、2008年6月25日、2012年1月17日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十个月、七个月;2013年11月1日被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邬员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邬员贫在刑罚执行完华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邬员贫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邬员贫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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