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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嫌家贫出走“失联” 丈夫苦等13年诉离
发布时间:2015-03-13 14:44:53


    本网讯(易灿)  广西都安县地苏镇一女子与人结婚生子后,因嫌弃丈夫家境贫穷,出走13年失联,丈夫无奈起诉离婚。今年3月13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蓝凡观与被告王佳丽离婚;婚生儿子蓝某由原告抚养。

    原告蓝凡观与被告王佳丽于1999年9月经他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蓝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加上被告嫌弃原告为人老实家境贫寒,双方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02年8月,被告王佳丽不辞而别离家出走。虽经多方查找但均没有妻子音讯,苦等十三年的蓝凡观只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都安县法院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后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被告擅自离家出走十多年未归,未尽到照顾家庭的责任,不履行作为妻子和母亲的义务,导致原、被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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