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专挑邻里下手 三男子撬门入室盗窃数起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12 14:28:22


    本网讯(劳波涛)  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而杨金福、黄华建、廖关亚三人却偏偏选择本村邻里下手,破锁撬门盗窃数起。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廖关亚、杨金福、黄华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各处罚金3000元。

    2013年6月2日12时许,被告人杨金福、黄华建、廖关亚趁本村渭雅屯的居民外出务工没有人看家之机,以破锁、撬门及砸窗户等手段,先后进入该屯的陈兵乾、陈礼乾、陈潘乾等人家中进行翻箱倒柜,盗走陈礼乾家的一台影碟机和陈潘乾家的一台功放机。当晚20时许,应被告人杨金福要以400元购买电冰箱和电动机的要求,被告人黄华建、廖关亚再次进入陈兵乾家中,将价值1023元的一台电冰箱和三台电动机盗走,然后将其中的两台电动机收藏路边,另一台电动机和一台电冰箱拉去给杨金福,后杨金福以该冰箱没有抽桶先付200元给被告人黄华建和廖关亚。次日,被告人廖关亚、黄华建将收藏的两台电动机以50元的价格卖给田林县旧州街上废旧店的何志英。6月4日7时许,当被告人黄华建、廖关亚再次返回陈兵乾家中盗窃冰箱的抽桶时,被公安民警及群众当场人赃俱获。破案后,田林县公安局将被盗物品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华建、杨金福、廖关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破锁、撬门、砸窗户及翻箱倒柜等破坏性手段,非法进入他人住宅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