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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刑事处罚不悔改 累犯盗窃再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5-03-10 16:17:02


    本网讯(包华斌)  杜斌曾因盗窃罪多次受到刑事处罚,出狱后又流窜到三明重操旧业被发现再次接受审判。近日,福建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杜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3月20日至21日,杜斌伙同聂荣、何国雄(均已判决)先后窜至三明市三元区明珠花园等居民住处,三人合力采取将窗户的不锈钢防盗网扳开后爬入室内盗窃,先后盗得金项链1条(价值人民币2478.3元)、金银首饰24件(价值人民币28698.6元)、现金人民币2000元、三星黑色翻盖手机1部,随后一起逃离现场。12月11日,杜斌在广东省佛山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斌多次犯罪,已构成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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