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瘾君子”毒瘾发作后盗好友手机换毒品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27 13:34:04


    本网讯(易灿)  都安县男子韦康能因染上毒品恶习,在花光积蓄后,竟然偷好友手机换毒品。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韦康能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4年10月10日14时许,被告人韦康能到朋友林俊杰的家中玩耍时毒瘾发作,遂趁林俊杰不注意,盗走林俊杰放在家中的四轮拖拉机驾驶室内的一部三星牌手机,随后将盗得的手机抵押给他人换取一粒价值50元的毒品海洛因吸食。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林俊杰被盗手机价值1758元。

    案发后,被告人盗窃的三星牌手机已被收缴发还被害人林俊杰。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康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韦康能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