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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携带毒品在游戏室玩耍被民警查获领刑
发布时间:2015-01-23 13:12:25


    本网讯(雷娜 阳瑜)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尹新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被告人陈凤姣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4年9月12日0时许,被告人尹新勇在桂林市七星区六合路的出租房将一个装有8袋“冰毒”的蓝色眼镜盒交给其女朋友被告人陈凤姣,被告人陈凤姣将该眼镜盒装入其携带的挎包后,两人出门到桂林市秀峰区东莲菜市旁的游戏机室玩耍。同日凌晨2时30分许,公安民警在游戏机室内盘查时当场从被告人陈凤姣随身携带挎包内的眼镜盒中查获疑似毒品“冰毒”白色晶体颗粒8袋。经当面称量净重11.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新勇、陈凤姣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尹新勇、陈凤姣在共同犯罪中其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但被告人陈凤姣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被告人尹新勇的要小。鉴于被告人尹新勇、陈凤姣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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