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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购买毒品后回家路上被抓领刑八年
发布时间:2015-01-26 15:45:11


    本网讯(谭召日)  一朝粘毒,身陷囫囵。“瘾君子”覃茂为解决吸食所需,到外地购买毒品,不料还未回到家中即被抓获。近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以覃茂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覃茂系无业人员,早年间染上了毒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平日里,覃茂从购买的毒品中分出一部分留给自己吸食,另一部分则高价卖给其他吸食人员,通过以贩养吸的方式筹集毒资。1997年2月28日,覃茂因犯贩卖毒品罪被象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出狱后,覃茂依旧不思悔改,又粘上了毒品。2014年8月19日,覃茂从武宣县驾车前往柳州市购买毒品。同年8月24日,买得毒品的覃茂从柳州驾车返回武宣家中。当其驾驶车辆行驶到武宣县武宣镇鞍山路段时,被早已在此布控的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车上搜出毒品K粉可疑物7袋,净重374.9克;搜出毒品麻古可疑物125颗,净重12.3克;搜出毒品冰毒可疑物5袋,净重39.4克。经检验鉴定,搜出的冰毒及麻古可疑物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K粉可疑物检出氯胺酮成分。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覃茂非法持有毒品冰毒和麻古共计51.7克,毒品K粉374.9克,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覃茂持有的毒品数量折算成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为70.4克,论罪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覃茂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属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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