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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异地倒卖香烟 俩男子非法经营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21 09:10:36


    本网讯(周军)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牟利,俩男子无视烟草专卖规定,伙同他人联手做起了倒卖卷烟的生意,最终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东、徐保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

    2013年中秋节过后,被告人黄东、徐保经商议决定从外地收购香烟销往湖南进行贩卖。2013年9月底至10月初、2013年10月7日、2013年10月10日,两被告驾车三次来到弋阳县城、弋阳漆工镇、德兴万村等地收购庐山、雄狮、白沙、南京等品牌香烟,其中2013年9月底至10月初、2013年10月7日,两被告人将收购的香烟销往湖南省长沙县杨氏兄弟所开的烟酒店,两次分别销售价格为66968.1元、64238.5元,合计131206.6元。2013年10月10日,两被告人再次来到弋阳、德兴进行香烟收购,在弋阳火车站路口被弋阳县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查扣,经调查,此次被查扣香烟共计1129条,价值35660元。被告人黄东、徐保从未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等相关证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东、徐保非法买卖烟草,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166866.6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黄东、徐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黄东、徐保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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