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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近十万元逃避还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14 08:55:35


    本网讯(雷娜 廖鑫凯)  桂林一男子恶意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近十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一直不予归还。1月13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蒋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2011年7月18日,被告人蒋波以个人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分钟支行申请办理一张透支额度为人民币十万元的信用卡。被告人蒋波领取信用卡后,于2011年9月17日透支人民币99590.5元用于个人消费。在归还期限满后,桂林分分钟支行以多种方式向被告人蒋波催收其所拖欠的透支款。被告人蒋波拖延不还,随后隐藏逃匿,至案发未归还透支款。

    2013年3月14日,被告人蒋波在广西合浦县廉州镇东大道珠城招待所被公安人员抓获,2013年3月16日被押解回桂林。

    2013年3月17日,被告人蒋波的亲属主动将涉案款项归还给桂林分分钟支行。同年12月24日,桂林分分钟支行向被告人蒋波出具《谅解书》。庭审前,被告人蒋波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提交了帮教证明,愿意对其进行帮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波持有信用卡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蒋波归案后其家属代为将透支款归还银行,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表示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出具了帮教证明,愿意对其进行帮教,符合缓刑条件,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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