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戌娟 罗雪姣) 陌生人跟你套近乎后,就向你借银行卡进行转账之类,你会上当受骗吗?湘潭县赵女士却遭遇了类似上当受骗之事。安徽省五河县男子陈叶跟赵女士套近乎后,以转账为由,向赵女士借了两张银行卡和手机,最终骗取了卡内22600元钱和一部手机后,逃之夭夭。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陈叶犯信用卡诈骗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3年3月6日下午四点,赵女士在街上边走边玩着她的苹果手机,殊不知她已经被别人盯上了。陈叶和王朋(刑拘在逃)两人早已商议实施信用卡诈骗,在湘潭县易俗河镇物色对象时,发现了正在玩手机的赵女士。他俩谎称钱包被偷,以借手机打电话、问路为由接近赵女士,并取得赵女士的信任。后借口需要银行卡转账并答应支付手续费,赵女士见对方是外地人,遂想帮助他们,便将自己的苹果手机和两张银行卡借给王朋使用。陈叶、王朋又以网上申报一个项目为由,将赵女士的银行卡进行了调换。随后,两人到银行ATM机上将赵女士两张银行卡内的22600元存款取出后,携带赵女士的手机驾车逃离。经鉴定,赵女士的苹果手机的价值为4320元。后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将陈叶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叶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其系主犯和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陈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