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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多次催收不还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08 09:42:37


    本网讯(戴攀瑜)  信用卡的兴起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满足了人们提前消费的需求,但是不能合理使用信用卡会使自己陷入无穷无尽的卡债泥潭,甚至构成犯罪。近日,江西省婺源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董平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董平于2012年9月20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源县支行申请信用卡并激活,2012年10月13日至12月22日间,董平持此信用卡分九次共透支消费2.5088万元。此后,董平未按规定期限还款,经婺源中行催收,仅于2013年6月28日归还3000元。后婺源中行又两次对董平进行书面催收,但董平并未归还任何欠款。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婺源中行向婺源县公安局报了警。后于2014年11月7日和2014年12月11日,董平才分两次归还了欠款1.2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平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资金2万余元,经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董平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董平已将欠款本金全部归还,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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