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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为垄断小区铝合金业务多次殴打同行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13 11:00:12


    本网讯(刘媛 杨丽娟)  4人为垄断新建小区的铝合金业务,上门恐吓、殴打在该小区内作业的同行。2014年12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赖刚、魏强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张华、王江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4年4月3日9时许,为垄断新建小区内的铝合金业务,被告人赖刚、张华、魏强、王江来到南昌市一小区内,对正安装铝合金的被害人吴明进行殴打,恐吓其不得在该小区承接铝合金建材安装生意。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吴明伤情构成轻微伤。

    后在2014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赖刚、张华、魏强、王江又采用时分时合的作案方式,共计4次对正在小区内进行铝合金建材安装的同行进行殴打,恐吓其不得在该小区承接铝合金建材安装生意。

    2014年5月17日,被告人张华、王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4年6月7日,被告人魏强、赖刚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另查明,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赖刚、魏强、张华、王江共同赔偿了本案全部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全部被害人的谅解。

    再查明,被告人魏强于2013年7月18日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一千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刚、魏强、张华、王江随意殴打及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四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四被告人共同对本案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了全部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魏强有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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