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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老板为影响同行生意向水井投农药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19 10:33:35
本网讯(黄聪 王婧) 一农妇因自家所开早餐店与另外两家早餐店相邻,竞争比较激烈,为了达到影响同行生意的目的,农妇竟将农药投入学校对面的公共水井中,幸被人发现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李冬梅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李冬梅在靖安县中学旁边开早点店。在中学旁边开早点店的还有另外二家。因竞争激烈,被告人李冬梅遂想用投毒的方式来影响其他早点店的生意。2014年4月1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李冬梅将事先准备好的一瓶装有“高效三氟氯氰菊酯”农药和洗洁精的混合液体倒入靖安县双溪中学对面公共使用的压水井中,然后将装有“高效三氟氯氰菊酯”农药和洗洁精的混合液体的瓶子抛到压水井旁的垃圾堆内。当时清晨,焦某到该压水井取水时,发现水质异常并报警,未造成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冬梅将“高效三氟氯氰菊酯”农药和洗洁精混合液体投放至公共使用的压水井中,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为了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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