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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烟酒价高 准新郎纠集同伙打超市老板领刑
发布时间:2014-11-20 11:48:36
本网讯(兰有斌) 办婚宴买烟酒与超市发生纠纷,准新郎竟约人挟持、殴打超市老板致伤。近日,四川江油市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汤云辉有期徒刑10个月。 准新郎超市滋事,邀人殴打老板 汤云辉现年31岁,家住江油城区。2006年9月他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今年正月初五那天,眼看自己婚期迫近,汤云辉前去江油城里一超市购买婚宴所需的香烟、糖果和饮料。汤云辉挑选好货品后,前去收银台结账时,超市老板张某某报出了38878.5元的总价款。 “你咋算这么多钱啊,是不是想蒙人啊!”汤云辉当场与张某某发生争吵。张某某也不示弱,于是两人你推我搡,结果造成一批酒水坠地打碎。情急之下,张某某只得报警求助, 110巡警赶来制止,才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月15日,汤云辉决心要好好教训张某某一顿!当晚8时许,汤云辉邀约陶杨、夏杰、李明一起赶到东郊公路边潜伏,将路过此处的张某某截住。汤云辉上前揪住张某某就是一耳光,其余三人也跟着对张某某轮番拳打脚踢。这时候,汤云辉的另一哥们刘昌平也赶来现场,他建议不要在那里打人,谨防被警察发现。 汤云辉等四人挟持张某某往江油市战旗镇而去,其间陶杨见势不妙便借故开溜了。在战旗镇一处无人居住的院落,四人一起用木棒对张某某进行殴打,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最终,张某某疼痛难忍,只好哭着求饶。次日凌晨,四人将张某某送到江油市人民医院门口后逃之夭夭。 经医生诊断,张某某右侧第10肋骨骨折、左侧第9肋骨骨折、背部及双侧上肢软组织伤。后经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二级。 犯故意伤害罪,新郎获刑10个月 今年3月7日,汤云辉自动投案,夏杰、刘昌全和李明被江油市警方抓获,4月11日被处以取保候审。而因一时冲动犯罪的汤云辉,草草结婚后惶惶不可终日,压根儿也没有享受到新婚燕尔的甜蜜。案发后,汤云辉的亲属代其向张某某赔偿医药费及酒水损失共计3.7万元。 近日,江油市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汤云辉、夏杰、刘昌全、李明四人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汤云辉有期徒刑10个月,夏杰、刘昌全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李明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收到判决书后,四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要求。 法官忠告:别为冲动买单 “冲动真的是魔鬼,被告人汤云辉眼看就要当新郎,他如果真的对超市老板算账不服,完全可以跟对方据理力争,或者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机关投诉维权,可是他却因不理智犯下罪恶!”江油市法院法官、该案审判长蒲阳认为,被告人汤云辉、夏杰、刘昌全、李明共同故意伤害超市老板张某某,造成被害人身体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汤云辉后来虽自动投案,却一味隐瞒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另外,汤云辉在法庭辩称与被害人张某某系偶遇的辩解意见,与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鉴于汤云辉的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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