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小偷跨省连续五次盗窃同一工地被判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5-01-13 10:27:58


    本网讯(梁弄璋 兰有斌)  从中原来到天府之国——江油,盯上一“工地”后连续行窃,岂料在第五次作案时即被抓了个现行。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辉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现年41岁的赵辉是河南省孟津县常袋乡一农民,小学文化。曾因盗窃罪被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他从电视上看到四川省江油市在河南省的对口援建下,面貌焕然一新,便决定到江油来“发展”。

    2014年9月,赵辉来到江油后,很快相中位于江油市三合镇建设北路的中铁十七局“中坝-贯山立交桥”工地。于是连续四次夜里潜入该工地,盗得价值735元的钻机提梁一个,价值56元的捞锤一个,价值99元的螺纹钢两根。销赃后获赃款490元。当赵辉第五次潜入该工地行窃时,被工地守夜人员抓获。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