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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物柜管理员伙同朋友偷他人存放的挎包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09 10:44:24
本网讯(梁伟 王寒冰) 利用当游泳池储物柜管理员的便利,俩人结伙偷盗他人挎包,被依法抓获。2014年1月8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田方勇、潘东均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均处罚金4000元。 据了解,2014年7月8日下午16时许,田方勇利用自己在焦作市中站区大众游泳池储物柜区当管理员的便利,用备用钥匙将42号储物柜锁打开,将韩某、袁某二人存放在柜内的挎包盗走,随后交给朋友潘东,潘东将挎包从游泳池带走放到田方勇家中。2014年8月16日,公安机关在田方勇住处搜查出被盗的挎包及波导手机等物品。经公安部门鉴定,被盗的vivo手机价值1370元,oppo手机价值2020元,波导手机价值380元,三部手机共价值37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方勇、潘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但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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