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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女被收留同居生子后精神病发作杀“婆婆”
发布时间:2014-12-25 09:44:17
本网讯(黄安 齐秋瑾)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收留流浪女后并娶她为妻,没想到三年后流浪女精神病发作杀死母亲。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依法决定对故意杀人的刘小华予以强制医疗。 刘小华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区凯里市人,家族有精神病史,曾读过技校,后在外务工时与湖南某男同居生活数年,育有五个子女,因该男子整日赌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两人常因此争吵,刘小华被迫离家出走,以流浪乞讨为生。 2011年4月份,刘小华流浪到江西省上饶县董团乡,该村四十余岁的村民王某见他可怜,自己也未娶妻,便收留了刘小华,两人同居生活在并育有一女,后王某发现刘小华行为怪异,思维混乱,两人一直未领结婚证。2014年8月25日14时许,刘小华与王某的母亲郑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期间,刘小华用家中板凳多次击打郑某头部致其死亡。随后,其将郑某尸体拖至屋后猪圈焚烧后用沙土掩埋。经上饶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刘小华患有精神分裂症,其作案时处于患病期,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小华实施的暴力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依法应予以强制医疗,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据了解,这是该院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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