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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猥亵4岁女童后将其丢进粪坑获刑七年
发布时间:2014-12-25 10:41:07
本网讯(张建军 魏水根) 1998年出生,刚刚初中毕业的少年陈某在猥亵邻家4岁小女孩后,为掩盖其猥亵儿童的事实而将小女孩丢进粪坑。2014年12月24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4日,刚刚初中毕业的被告人陈某见邻家4岁小女孩李某在其家门口哭,产生想摸摸李某的念头,便将李某抱到家中房间,将李某衣服脱光并摸其全身。事后将李某的衣服丢到房子外面,并将李某抱到自家房屋后面的厕所的粪坑里。见李某的头还露在外面,陈某又将李某的头按在粪坑水泥板下面便离开现场。之后,李某自己爬出粪坑被寻找的家人发现。案发后,李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7天。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人陈某平时学习成绩一般,学习期间在校住宿,在校期间会与同学一起看黄色录像,也会上网娱乐。其父母对陈某管理较严,但沟通较少。陈某受平时接触不健康信息的影响及自控能力差而走上犯罪道路。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害人系幼童,其在猥亵被害人后为掩盖猥亵儿童的事实,将被害人放入粪坑并将被害人头部按入粪坑的水泥板后离开,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与其本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等主观原因有关,客观上也与也与其观看黄色录像等接触不健康信息的影响、父母管教方法不当有关。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其的行为系杀人未遂,具有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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