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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酒后打母亲 哥哥教训致死弟弟领刑15年
发布时间:2014-10-30 15:03:31


    本网讯(汪次安)  10月3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市始兴县居民陈某润酒后发“酒疯”,打了母亲一巴掌,其哥陈成利教训陈某润时,遭到陈某润的反抗,情绪失控的哥哥抓住弟弟的头连续往地面撞击,造成陈某润当场死亡。日前,该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成利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通报称,2014年2月3日晚饭后,被告人陈成利与被害人陈某润在家中客厅喝酒。期间,陈成利就陈某润当日下午酒后打了母亲一巴掌一事而教训陈某润致发生争吵。次日凌晨,二人在家中再次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于是陈成利将陈某润按倒在地,并坐在陈某润的腹部上,先是手持铁锤敲打陈某润的双手,接着用嘴咬伤陈某润的耳朵、鼻子、嘴巴等部位,陈某润也不示弱一直在反抗。此时,情绪失控的陈成利便抓住陈某润的头连续往地面撞击,直至陈某润不能反抗为止。不久,陈成利发现陈某润已经死亡,其立即将此事告知家人,随后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在家中等候公安民警前来处理。经鉴定,陈某润符合被钝物暴力作用右枕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韶关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成利因家庭琐事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应依法严惩。鉴于其作案后主动电话报警,并在案发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对其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归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且被害人家属对其行为予以谅解,而被害人陈某润对本案发生亦有一定过错,故可对陈成利从宽处罚。根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陈成利认罪服判。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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