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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囤酒”引争执 男子持皮带轮砸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4-12-19 17:05:55


    本网讯(谭召日 黄日安)  朋友间喝酒本应尽兴而来、高兴而归,但广西武宣县一对朋友却因“囤酒”问题引发争吵,造成流血事件。12月19日,武宣县人民法院以黎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黎刚和廖克同村,系多年的朋友,平日里两人时有来往。2014年7月20日,应另一朋友廖新锐的邀请,黎刚与廖克一起到廖新锐家中玩牌喝酒。席间,轮到黎刚坐庄时,由于运气不佳,不觉间黎刚已“囤积”有不少酒。看到此景,廖克于是劝黎刚先“清杯”再坐庄,黎刚不肯,言语间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情绪激动的黎刚从地上拿起一个手扶拖拉机铁制的“皮带轮”朝廖克砸去,廖克躲闪不及被砸中。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廖克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8月27日,黎刚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9月25日,黎刚与廖克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即黎刚赔偿廖克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8663元,已支付18500元,余下的赔偿款定于2016年8月30前分两期付清,黎刚因此取得廖克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黎刚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黎刚与被害人廖克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部分履行,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视为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黎刚的犯罪动机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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