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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请客喝酒 两朋友酒后抢劫哥哥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6-24 14:14:28


    本网讯(汪次安 刘三瑞)  广东省仁化县扶溪镇水口村村民梁一树邀请朋友李会华和谭达荣到家喝酒,并要其哥哥梁一叶作陪。酒过三巡,梁一树出去买酒,谁知李会华和谭达荣借此机会对梁一叶实施抢劫。日前,广东省仁化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会华、谭达荣有期徒刑3年和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和1千元。

    2013年12月2日20时,仁化县扶溪镇水口村村民梁一树邀请朋友李会华和谭达荣到家喝酒,并要其哥哥梁一叶作陪。直到次日0时40分,酒喝完后,梁一树出去买酒,梁一叶则进入房间睡觉。李会华向谭达荣提议去搞梁一叶的钱,两人遂进入梁一叶睡觉的房间,李会华用手脱去梁一叶上衣交给谭达荣,并抓住梁一叶的双手不让其反抗,谭达荣在梁一叶内衣口袋搜到一个钱包,拿出包内300元现金后,两人逃离现场。

    仁化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李会华、谭达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强制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李会华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谭达荣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亦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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