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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官远赴千里为中风老人追回11年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4-11-27 16:56:30
本网讯(张人云 ) “非常感谢各位法官,谢谢你们帮我追回了我的赔偿款,真是辛苦你们了,谢谢!”已中风在床的申请执行人唐某躺在床上握着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桥亭法庭法官们的手哽咽地说出这句话,已是泪流满面。 2003年6月23日下午,翟某苟酒后无证驾驶被执行人翟某赞所有的两轮摩托车将正常行走的唐某撞伤。经法院判决,翟某苟应赔偿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7287.38元,翟某赞负垫付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拒不支付赔偿款。后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执行,躲至广东打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这一躲就是11年。 2014年10月30日,已经中风的唐某无钱医治,抱着万一的希望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够追回自己的赔偿款及延迟利息共计人民币44685.97元。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及时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询,发现翟某赞在广东顺德区有银行存款人民币42600元。承办法官当即准备好各项材料,不辞辛劳驾车远赴千里之外的广东,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 被执行人翟某赞接到通知后,知道无法继续躲下去了,于是主动到法庭协商,并与唐某达成协议:唐某放弃剩余的2000多元利息,了结此案。 至此,这件长达11年涉及民生的执行案终于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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