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福梦) 11月26日,申请执行人冯某喜笑颜开地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原来冯某与横县某茶业有限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经冯某向横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裁决茶业公司支付冯某工资及相关款项16000多元。裁决书生效后,茶业公司仍拒绝付款给冯某,无奈之下冯某遂向广西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茶业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通过电话多次向该公司的负责人敦促该公司履行义务,并说明公布失信、曝光不履行债务等对公司的严重影响,该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调解,执行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该公司即与冯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于次日将款项打到法院账户,使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底所召开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的会议精神,在清理历年积案件的同时对新收涉民生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以强制执行为后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采取先礼后兵措施,在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针对目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实际情况,也充分考虑企业困难,鼓励企业与农民工协商解决,但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企业坚决采取强制措施。该院今年共执结劳动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0件,其中执行和解5件,自动履行2件,强制执行3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