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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法院错时执行打造“24小时全天候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4-11-25 11:50:22


    本网讯(陈焕斌)  11月21日19时,广西融安县已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这本是一个周末的开始,融安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奔波在执行的路上。针对农村地区农民日出而作、日暮而归的生活习惯,融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为了能找到被执行人,抓住执行的这一黄金时期奔赴被执行人陈某家中。

    2004年6月20日21时许,陈某酒后驾驶车况不良的微型车与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兰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兰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陈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兰某、龙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2412元。此案事隔近10年,但在法院执行期间陈某一直避而不见、拒不履行。

    11月21日晚20时许,执行法官来到了融安县浮石镇隘口村陈某家中,强制执行兰某、龙某申请执行陈某交通肇事赔偿纠纷一案,依法对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11月15日中午,陈某提出愿意赔偿43000元人民币给二申请人,二申请人也表示接受43000元人民币的赔偿款,并愿意放弃剩余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方当事人就此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后,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陈某的司法拘留,此案最终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

    融安法院将根据当地工作实际,不断更新执行新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新方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24小时全天候执行局”。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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