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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追回欠款 当事人喜获“双11”礼物
发布时间:2014-11-12 13:41:23


    本网讯(罗胆)  “这才是今年‘双十一’最好的礼物!”11月11日下午,拿到拖欠两年之久的50000元欠款的申请执行人温某激动地说道。

    2011年12月,被执行人李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温某借款50000元,约定还款时间为一年。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而成诉,2013年1月,经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自愿在2013年12月底前归还申请人温某50000元。12月底,李某仍以经济紧张为由拖延,温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责令申报财产通知书,要求其自动履行义务,同时了解其未能履行义务的原因。李某称其一直想与温某协商解决此事,但未能协商成功,加上最近资金周转紧张,希望法院再宽限其一段时间。执行法官在征询了温某的意见后,同意给予两个月的履行期。但两个多后,李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执行法官发现李某根本无履行义务的诚意,电话不接,行迹不见,属于典型的“老赖”行为。

    见此,执行法官果断出击,对李某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跟踪查询。2014年11月10日,在查询到李某有银行存款后,执行法官连夜加班准备好相关司法文书。11月11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去银行进行司法扣划,下午就将标的款交给申请人温某,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场景。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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