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20余万无法追回 法院依法强制划拨
发布时间:2013-03-15 11:11:34


     本网讯(通讯员 谭召日 覃珍华)   “感谢、感谢,真的很感谢你们法院,不是你们的话我们这20多万就没办法要回来了!”3月14日下午,中国农业银行武宣支行的韦行长将一面写着“司法公正、办案高效”的锦旗送到广西武宣法院,并紧握着该院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2010年8月,被执行人韦铭等5人先后来到中国农业银行武宣支行(下称武宣支行)贷款用于购车跑货运,并约定借款期限一年,贷款均由广西南宁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称运输公司)提供连带偿还责任保证担保。然而已过还款日期,韦铭等人却拒绝偿还欠款。无奈之下,2012年3月武宣支行将韦铭等人及运输公司诉至武宣法院,要求偿还本息共计207966.48元。法院判决生效后,韦铭等人及运输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12年10月18日,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武宣法院执行局在调查时发现,运输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宁某支行有存款40万元。执行局法官遂来到运输公司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其依然拒绝付款。武宣法院于2012年11月1日依法冻结其账户,督促其履行义务。然而运输公司依旧拒绝偿还,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3月12日,武宣法院依法将运输公司账户上的207966.48元进行强制划拨,并及时的转到武宣支行。为表谢意,武宣支行遂将一面锦旗送到武宣法院。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