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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童买零食未付钱 弟帮哥出气伤人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9-28 09:02:14


    本网讯(杨国风)  哥开小卖部因三岁小孩买零食未付钱,与小孩父亲起口角,弟帮哥出气伤到小孩的外婆。9月26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深根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6月1日下午,陈惠价的三岁女儿陈某到李厚根开的小卖部买零食,因未付钱,李厚根便不让其离开。后陈惠价到小卖部找到女儿,便与李厚根发生口角,之后带女儿到了岳父家。陈惠价走后,李厚根便将发生口角的事告诉了儿子和弟弟李深根等人。当晚,李深根等人来到陈惠价岳父家找陈惠价,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被告人李深根在追赶陈惠价时,被陈惠价岳母拦住,便当场扇了其一耳光,并对其右胸打了一拳,致陈惠价岳母倒地,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李深根案发后逃走。事后李深根家人赔偿了被害方的损失,取得了陈惠价及其岳母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深根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伤害后果不严重并已作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归案后有悔罪表现,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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