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江枢) 因两人一直盯着自己看,男子上前质问,不料言语不和厮打起来,情急之下男子掏出腰刀将其中一人重伤。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名男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罗永发和谭某是男女朋友,今年1月21日下午5时许,两人到县城广场买冰糖葫芦。正在这时,谭某对罗永发说道:“你认识那两个人吗?为什么一直盯着你看。”罗永发朝谭某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见两个人一胖一瘦看着自己,于是罗永发便走过去问题:“我们认识吗?”其中一个瘦子说道:“不认识。”罗永发继续说道:“那你们为啥子老盯着我?”其中一个胖子便吼道:“看了又爪子嘛?”罗永发见胖子说话不客气,便回道:“你是不是有精神病。”两人说着说着便吵了起来,罗断明抬起一脚踢在胖子肚子上,于是两人便厮打起来,后来瘦子也加入到争斗中。所谓双拳难敌四手,罗断明很快被两人撂倒在地,动弹不得。情急之下,罗永发拿出随身携带的腰刀向两人刺去,胖子哇哇大叫起来,捂住腹部不停的喊疼,顿时鲜血染红了衣裳。罗永发见闯了大祸,爬起后便逃窜而去。罗断明的女朋友谭某见男朋友跑了,立刻拨打120,和瘦子一道把胖子送时了医院。3月25日,罗永发被抓获归案。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张继明因两人盯着自己看,在向二人询问过程中,因言语不和与其发生争执,并使用腰刀故意伤害二人身体健康,且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继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继明赔偿了二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取得了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继明有认罪悔罪表现,被其破坏的社会关系已经得到恢复;所辖社区又愿意对其帮助教育,没有再犯罪危险;加之本案发生具有偶然性,且被害人又有言语挑逗行为,故可对被告人张继明从轻处罚,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据此,该院判决被告人张继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