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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冰碰撞生口角 男子带人持刀重伤对方被诉
发布时间:2014-09-24 16:16:19


    本网讯(曹细华 蔡丹)  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人发生口角,嘉禾一男子彻夜未眠,为消解心中的怨气,更是纠集了一帮哥们将人打成重伤。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起故意伤害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8月28日晚上,被告人曾雪飞在嘉禾县珠泉镇珠泉东路“大旺仔”溜冰场,因琐事与被害人邓天明发生口角。次日晚饭后,被告人曾雪飞纠集哥们张强、“小强”、“棺材”、“鸡头”等人(另案处理)到“大旺仔”溜冰场找到被害人,用开山刀、菜刀将被害人砍伤。

    经鉴定,被害人邓天明伤情构成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曾雪飞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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