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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村民率百余名群众打砸石场 四人被诉
发布时间:2014-09-11 10:45:15
本网讯(黄美干) 广西南丹的村民黎晓杰、黎晓开因之前的纠纷,带领杨远、黎科强等一百多名群众到采石场打砸,肆意毁坏工地财物,最终四人均落网受诉。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被告人黎晓杰、黎晓开因开采石场问题与承包该石场的公司产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后,二被告人便率领被告人黎科强、杨远等百余名亲戚朋友打砸石场,以此要挟公司赔偿。 2014年3月14日早上,按照事前约定,被告人黎晓杰、黎晓开、黎科强、杨远和召集而来的群众一起,在路口集合后,群众黎某甲、黎某乙、黎某丙等人将购得的红布条分发给各人,让前来阻工的人将红布条绑在手臂上,以便在发生打架时区分自己人。随后,所有人员乘车,由六寨收费站上高速路前往陇里屯。到达陇里屯下车后,在杨某某、黎晓杰、黎晓开的带领下,一百多名前来阻工的人员由小路走到窿口。后在黎晓杰、黎晓开的指挥下,开始打砸窿口工地的财物,将该公司位于此工地的工棚、工棚内物品、窿口的部分机械设备打砸坏。其中杨远、黎科强积极参与打砸工地财物。打砸后,当天下午黎晓杰又叫黎晓开安排前来参与打砸人员,在南丹县城一饭店吃饭,当晚又安排参与打砸人员在KTV开厢唱歌喝酒,以表示感谢。 案发后,经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公司被毁坏财物总价值82809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黎晓开、黎晓杰、杨远、黎科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四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诉请法院依法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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