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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狗受伤索疫苗费被拒 男子挥锄重伤人判刑
发布时间:2014-08-29 09:50:33


    本网讯(黄戌娟 罗雪姣)  湘潭县男子孙洪闲来无聊逗狗时被狗咬伤,向狗主人陈斌索要疫苗费被拒后,两人发生争吵,孙洪挥锄将陈斌打伤致其重伤。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孙洪犯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4年5月24日下午3点,孙洪找到正在菜园里种菜的陈斌,称中午在陈家禾坪逗陈家的狗玩时被狗咬了,要求陈斌赔偿一部分打疫苗的费用,遭到陈斌的拒绝。双方发生口角引发冲突,在冲突中孙洪抢下陈斌手中的锄头,将陈斌的手臂和腰部打伤。经鉴定:陈斌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孙洪的家属与陈斌就民事部分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偿了陈斌35000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孙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其家属已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孙洪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宣告缓刑。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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