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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缓解精神压力多次毁损卫生院财物领刑
发布时间:2014-09-10 10:26:29
本网讯(王海波)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喻彬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以来,被告人喻彬为缓解精神压力,先后四次窜至南昌县富山乡卫生院,随意毁损卫生院及其职工的财物,共价值人民币778元(不含车辆被砸至凹陷的损失)。具体事实如下: 2014年3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喻彬携砍柴刀窜至上述地点,将卫生院门诊部的25块木窗砸破。 2014年5月9日午夜,被告人喻彬窜至上述地点,将被害人严某的一辆轿车的车牌强行拆下,并用拳头将车后尾箱盖、副驾驶车门、前引擎盖、油箱盖等多部位砸成凹陷。 2014年7月1日凌晨,被告人喻彬窜至上述地点,用石头将一窗户的玻璃砸破。后又将卫生院的一辆小轿车的车牌拆下,并用车牌框架将该车的后挡风玻璃砸破。 2014年7月8日晚22时左右,被告人喻彬窜至上述地点,用石头将三间房的铝合金窗户玻璃砸破。 案发后,被告人喻彬已向富山乡卫生院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富山乡卫生院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喻彬为宣泄个人情绪,多次随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喻彬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喻彬已赔偿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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