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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给母亲帮腔 哥哥打伤弟弟左眼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8-19 09:15:22


    本网讯(黄安 蔡永南)  不服弟弟帮腔,上饶一男子将弟弟左眼打伤。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1月初,被告人张勇因母亲未给其洗衣服,对母亲进行责备,其弟张平听见后,说张勇不能如此对待母亲,双方发生争吵。后双方使用木棍相互打斗,期间被告人张勇用木棍将张平左眼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张平伤情为轻伤甲级。

    2014年1月25日,被告人张勇和其弟张平达成赔偿协议,由张勇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张平表示谅解并放弃追究张勇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张勇和被害人张平是同胞兄弟,被告人张勇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确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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