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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怀恨在心 男子持秤砣打伤物业经理获刑
发布时间:2014-08-18 08:56:17


    本网讯(王海波)  一男子因被物业经理辞退便怀恨在心,持秤砣将物业经理打伤。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蔡西荣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蔡西荣在南昌县莲塘镇某住宅小区物业负责水电管理工作,期间因其对工作不负责任,被该小区业主投诉。后物业经理蔡耀楠决定将蔡西荣辞退,蔡西荣便怀恨在心。2013年6月9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蔡西荣携带秤砣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公室,质问蔡耀楠为何将其辞退,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蔡西荣用秤砣将被害人蔡耀楠打伤。

    经鉴定:被害人蔡耀楠的伤情为轻伤甲级、九级伤残。

    2014年3月10日,被告人蔡西荣被抓获归案。

    2014年6月19日,被告人蔡西荣亲属与被害人蔡耀楠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代为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蔡耀楠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蔡西荣的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西荣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审理中,被告人蔡西荣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均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携带凶器作案,对其可酌情从重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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