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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中院立案受理招远“5.28”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4-08-06 10:28:23


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电视截图)

    本网讯(刘敏)  本网今日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正烟台”获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7月22日依法立案受理招远“5.28”故意杀人案,并于7月23日依法向5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

    2014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等6人,在招远市罗峰路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当犯罪嫌疑人张航索要被害人吴硕艳(女,35岁,山东省招远市人)电话时,遭到吴硕艳拒绝。张立冬等人认为吴硕艳为“恶魔”、“邪灵”,应将其消灭,于是6名犯罪嫌疑人围殴吴硕艳,致其死亡。

    6月2日,张立冬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张立冬之子未满14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7月21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犯罪嫌疑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涉嫌两项罪名,分别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张航、张巧涉嫌故意杀人罪一项罪名。

    本网将继续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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