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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恋人提分手 男子火烧女友弟弟房子领刑
发布时间:2014-08-06 16:09:49


    本网讯(欧阳超)  湘潭一男子因性格暴躁,谈了一年多恋爱的女朋友提出分手,湘潭男子心存怨念,遂放火烧了女友弟弟的房子,并将女友的弟弟烧成轻伤。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曲友冰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12年11月,湘潭人曲友冰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杨某(女),并在不久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但曲友冰性格暴躁,为人冲动,让女朋友杨某产生了分手了念头。2014年1月下旬,杨某正式提出分手,躲在弟弟杨科家不与曲友冰见面。对此,曲友冰心存怨念,并扬言报复杨某全家。

    为逼迫杨某现身,2014年4月1日晚,曲友冰提了一壶汽油冲进杨科的家中,并迅速拧开油壶盖将汽油往客厅地面倾倒,边倒边说:“早就说了要烧了你们的屋。”杨科从卧室中出来见曲友冰在倒汽油,立即冲过去抢夺他手中的油壶。争夺中,两人身上都沾了汽油,曲友冰用打火机点燃汽油,两人的身上顿时着火,曲友冰把油壶扔在客厅内跑了。杨科趁机将油壶捡起扔到了楼梯口。一会儿,楼梯口的电表箱也起了火。同楼的居民连忙拨打119、110报警。在众人的扑救下,油壶在楼梯间燃烧10余分钟后熄灭,杨科在此过程中被烧伤。

    经湘潭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被害人杨科所受伤评定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曲友冰为了泄愤报复,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并在放火中将受害人杨科烧成轻伤,其行为构成放火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曲友冰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曲友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科医疗、法检费等费用合计16459.25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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