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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中院五大举措解决“立案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4-08-07 16:11:51


当事人在电子触摸屏上查询立案信息

    本网讯(张玉婷)  近日,山东威海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立案工作作风的意见》,采取实行立案大厅首问首接负责制、实行立案送达保全限时办结制度等五项措施,切实解决当事人立案难问题。

    威海中院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增加饮水、座椅等便利性设施,让当事人办事感到更舒心。降低窗口柜台高度,拆除玻璃隔断,有效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同时,充分利用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诉讼指南手册、电子卷宗阅览室等诉讼指导、查询设施,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

    威海中院实行立案大厅首问首接负责制。对到立案大厅立案、咨询、查询或递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首个接待的窗口人员要负责耐心解答并办理,不得相互推诿;对不属于本窗口或不属于立案大厅的业务,要引导当事人或将材料交接到相应业务窗口或相关庭室;对不能马上交接或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预约,确保当事人来有所接、问有所答、交有所办。

    威海中院还实行立案送达保全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对材料齐全的简单案件或情况紧急的案件,做到当日立案,至迟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如果案件需要研究、汇报,在三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至迟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对需要送达保全的案件,市辖区内的在分案后七日内完成,外地的在分案后十五日内完成,情况紧急的相应缩短期间。

    威海全市法院还推行更加便捷的立案方式,进一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对于正常工作日时间不便到法院的当事人,以及老、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节假日立案或上门立案。对于偏远乡镇的当事人,允许到就近法庭递交立案材料,再由法庭通过网络转交立案庭集中审查立案,并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开通网上立案、网上查询,尽可能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花钱、少费时。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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