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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山涉水忙执行
——河南卢氏县法院执行法官王华一天工作实录 作者:李英 程辉 赵富林 发布时间:2014-08-07 14:53:14
跋涉在崎岖的山路上。 中途休息时,咬几口干粮。 执行现场。 王华,现任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他2009年起从事执行工作至今,带领执行一庭干警善于处理疑难大要案件,屡屡攻克“执行难”顽疾。王华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2013年他所负责的庭室被记集体三等功。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豫法阳光同@三门峡法院跟随执行法官王华,用微博记录了他一天的执行工作。 清晨的山城薄雾萦绕,地处河南省西部边陲、群山环绕的卢氏县在安静、祥和的朝阳沐浴中慢慢醒来。 刚过7点,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华骑上摩托车去单位上班。半个多小时后,王华到达县法院,像往日一样,签到、用餐、换装、打扫办公室卫生。 随后,王华坐到办公桌前打开电脑,登录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看案件信息录入及变化情况和被执行人存款查询的反馈信息。同时,他拿出几个新收案件的卷宗,在网上添加执行信息。添加完毕后,王华打开网络查询系统,提交了部分案件的查询申请。紧接着,王华召集全庭干警,对一天的任务进行了简要布置和安排。 会议刚结束,办公室来了几个当事人,王华开始接待来访者。他们中有来领执行款的,有反映案件没执行的,他都逐一询问、认真记录,并逐一给予答复和处理,从他们离开的神情中,可以看出他们都很满意。 送走来访者后,王华带领两名干警,驱车前往距离县城50余公里的汤河乡葫芦嘴村执行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除了准备好卷宗、传票、执行公务证、执法记录仪,王华在街上买了些吃的和矿泉水。由于卢氏县地处豫西深山区,交通不便,执行法官行程上百里误了饭点、吃不上饭都是常事。 这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就住在山上,出了县城,车子渐渐行进到山道丛林之中。9点40分,汽车在一处岔路边停下。葫芦嘴村就在靠左侧的山上,但汽车此时显然已经上不去了,烈日炎炎下,除了步行,别无他法。王华和同事就从车上取出备好的运动鞋换上,开始徒步上山。 走了半个小时的山路,王华和同事们到达村主任家。王华和同事们这次来主要是送达执行通知,调查葫芦嘴村的财产状况。村委会主任常某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表示:“你们要是执行我,我就辞职不干。”于是,王华对常某进行释法教育后回到山下。 已经将近中午1点时分,他们又赶到了葫芦嘴村所属的汤河乡政府乡村财务服务中心,出示证件并要求查询一下葫芦嘴村的财务状况,发现账面只有二百四十多块钱。 13点35分,在路边上的一小餐馆,王华和同事们终于吃上了午餐。饭后,在高温酷暑下,王华安排大家在树荫下的车里休息。 一小时后,王华和同事们驱车前往朱阳关镇。到达温口村被执行人家时,发现大门紧闭,王华只好在门上贴了传票后离开。他们又继续到朱阳关镇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由于被执行人目前已外出打工,王华便与其父母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和政策,并让他们转告被执行人躲避执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又驱车在山间行进了40多分钟,赶到中国铁建十一工程局三淅高速第九标段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赶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五里川茅坪村,给另一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这个当事人家里也是大门紧锁。 就这样,山上山下跑了一整天,原计划的工作任务总算基本完成了,王华和同事们就驱车返回法院。在车上,王华又拨通了几个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告知他们各自案件的执行情况。像这样随时向申请执行人“汇报”执行过程是执行法官们工作的常态。 返回途中,路过横涧乡时已经快下午6点了,王华想起这里有一个医疗事故赔偿案件正在执行,他们就来到横涧乡横涧街,找到被执行人郭某的诊所后,发现郭某并不在诊所里。由于被执行人极不配合执行,他们又在诊所里忙了一个多小时。 19点35分,王华和同事们回到了法院。大家坐在一起总结一天的工作,王华说:“今天的工作就到这里了,大家辛苦,早点回家休息。小武明天适当来早点,把冻结裁定书制作一下,明天一早咱去银行冻结存款。”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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