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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法院推行“上门立案”赢得当事人好评
发布时间:2014-06-04 14:20:01


    本网讯(田源 赵璐)  山东成武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立案工作新思路,推行上门立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立案难”问题,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了诸多便利,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上门立案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为推动上门立案措施的实施,该院通过立案人员介绍、张贴“立案便民服务措施”告示、发放便民服务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使上门立案从无人知晓到众所周知。

    上门立案流程如下:当事人拨打立案专线进行预约申请,对符合上门立案标准的,立案人员告知当事人立案应准备的材料,指导当事人作好立案的准备。当事人在准备好全部立案材料后,通过电话与立案人员确定上门立案的时间,并告知立案人员准确的地址。立案人员按照约定时间,与书记员一同携带立案所需手续到约定地点,对属于成武法院管辖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办理相应手续。对符合法律规定减、免、缓交诉讼费情况的,减、免、缓交诉讼费。

    针对申请上门立案多为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等情况,成武法院在上门立案手续办理完后,立案人员直接将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尽快为当事人安排开庭,解决纠纷。

    上门立案虽然仅仅是成武法院立案模式的一个小变动,但确确实实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立案难”问题,密切了法院与群众的关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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